15部门: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开展两业融合发展试点
选稿人员:郭红丽 | 发布日期:2019/11/18 11:45:49 | 浏览次数: 1245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11月15日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形成一批创新活跃、效益显著、质量卓越、带动效应突出的深度融合发展企业、平台和示范区,企业生产性服务投入逐步提高,产业生态不断完善,两业融合成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实施意见》梳理提出了10种发展潜力大、前景好的典型业态和模式,包括推进建设智能工厂、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推广柔性化定制、发展共享生产平台、提升总集成总承包水平、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供应链管理、发展服务衍生制造、发展工业文化旅游以及其他新业态新模式等。并针对制造业重点行业、服务业重点领域,提出了加快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装备制造业、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双向融合发展的10项可能路径。
《实施意见》提出,发挥多元化融合发展主体作用。强化产业链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在产品集成度、生产协作度较高的领域,培育一批处于价值链顶部、具有全产业链号召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发挥行业骨干企业示范效应。在技术相对成熟、市场竞争充分的领域,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和品牌影响力突出的行业领军企业。激发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融合发展活力,在细分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提升平台型企业和机构综合服务效能,构建若干以平台型企业为主导的产业生态圈,释放其他各类主体融合发展潜力。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 机构结合职能定位,按照商业化原则,向两业融合发展企业和项目提供适应其生产和建设周期特点的中长期融资,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积极支持开展供应链 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建立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
《实施意见》指出,开展两业融合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城市、产业园区,开展区域融合发展试点,在创新管理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和创新用地、统计、市场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鼓励重点行业和领域代表性企业开展行业、企业融合发展试点,探索可行模式路径,加快行业转型升级,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加快出台配套政策和细则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1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实施意见》对企业主体作出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两业融合是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消费升级的必然产物,两业融合的业态、模式是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催生、经过检验而逐步形成的,发展路径需要企业结合实际不断探索、自主选择,推动两业融合发展必须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二是各类不同的市场主体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和优势,比如产业链龙头企业处于价值链顶部、具有全产业链号召力;行业骨干企业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示范效应突出;广大中小企业贴近市场、管理灵活、适应能力强;平台型企业和机构能够整合资源、集聚企业,促进产销精准对接、高效畅通;其他各类市场主体在人才、资本、技术、数据等方面也都具有不同的优势,推动两业融合发展必须发挥好各类市场主体的独特优势。三是从实践看,近年来各类不同企业积累了非常多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比如,华为等产业链龙头企业,宝武集团、陕鼓等行业骨干企业,网易、小米等平台型企业逐步探索形成了一批极具代表性业态模式和典型路径,一大批“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也在实践中开拓创新、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可以说,这些多元化市场主体都已经成为推动两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力量。
孟玮指出,虽然企业是两业融合发展的主体,但在推进两业融合发展过程中,政府也要有所为,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予以推动。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着力解决一批制约两业融合发展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强化政策性创新,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支持和引导力度。一是在企业资质和认证认可管理体制、数据开放共享和安全保护、政府采购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疏通发展梗阻。二是加快完善质量管控、标识标准、统计评价等体系,补齐两业融合发展的制度短板。三是适应两业融合发展需要,在创新用地供给、 服务、中长期融资、复合型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强化要素保障。四是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开展两业融合发展试点,先行先试,探索形成符合自身发展实际、具有不同行业特点的融合发展业态新模式和新路径。
孟玮表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快出台配套政策和细则,强化政策性创新,加大保障和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产业园区、企业开展融合发展试点,先行先试,探索形成符合我国实际、具有不同区域特色和行业特点的融合发展业态模式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