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建部《全国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有关事宜的通知
选稿人员:郭红丽 | 发布日期:2019/10/24 15:48:45 | 浏览次数: 1682
各旗、县、区住建局及相关单位:
按照住建部《关于做好全国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的有关要求,经局领导批准,现需要各使用单位上报《全国公租房信息系统》的具体工作人员和负责领导的用户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内容:请各单位抓紧时间严格按照“填表数据录入说明”要求逐级填写上报,如有疑问请拨打3280103(建行郭昊)6201559(保障中心)进行咨询。如有新增使用单位此系统请用黄色标注。
二、上报人员: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住建局三级具体工作人员及负责领导,市住房保障中心、局经营管理处、保障房公司、城发公司等单位具体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新城区住建局负责鸿盛工业园区公租房)。
三、上报要求:
1.各单位务必于10月15日12:00前将上报名单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408737088@qq.com邮箱。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挑选业务精、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的人员。人员角色要求居委会、办事处两级最少两人,不可一人兼两角色。
四、五旗县公租房系统保障家庭相关信息补录要求。
根据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的要求,现需各单位抓紧时间将2015-2019年公租房(廉租房)补贴发放及所有公租房(廉租房)入住的家庭人员(夫妻双方)信息补录现公租房系统里,务必于10月18日前完成家庭人员信息补录工作。
特此通知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