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开拓>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稳步推进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稳步推进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选稿人员:郭红丽   |   发布日期:2019/10/24 15:28:06   |   浏览次数: 1050


按照国家局和自治区局《2019年网络交易监管工作要点》和《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采取有效措施,突出监管重点,稳步推进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能职责,确保网剑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按照全局市场监督管理业务部门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呼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了《关于成立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重新组建成立了市局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成员科室的各自职责及领导小组会议议事规则,为全市系统内部理顺网络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做到全局业务线上线下监管全覆盖无死角提供有力的组织制度支撑。二是牵头对《呼和浩特市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在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机制,为全市网络市场全网监管、全链条无缝监管形成了强有力的工作制度保障。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目标,确定重点,分步实施,确保网剑行动稳步推进。

呼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局和区局的方案要求,结合呼和浩特市网络交易市场和市局各内设机构职能,同时结合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正在开展的“衣食住行”专项整治,一是先行制定印发了《呼市市场监管局2019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形成了主要科室综合协调、成员科室线上线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按照自治区局印发的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要求,呼市市场监管局与网络市场监管局际联席会议成员等相关单位联合印发了《呼和浩特市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和具体承办部门及联络机制,为全市网络市场全网监管、全链条无缝监管形成了强有力的工作保障,确保网剑行动稳步推进。

三、抓住整治重点,采取适宜措施,有效净化网络交易市场秩序。

一是摸清属地电商平台数量和具体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网剑行动打好基础。呼市地区共有各级登记注册的各类电商平台14家,其中:7家已不开展业务、拥有100户以上经营者的平台4家、不足100户的3家。结合“双随机、一公示”,对7家在营电商平台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要求平台经营者加强《电子商务法》的学习,履行好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审查、资料建档、信息公示和报告等义务职责。同时,进一步做好已登记网络经营主体网站网店核查工作,认真核实网站网址、登记信息等关键数据,完善网络市场经营主体信息,提高数据质量。二是推进网络经营主体电子标识亮照挂标工作,继续加大网络经营主体电子标识亮照挂标工作力度,定期通报亮照亮标情况,扩大网络经营主体亮照工作的知晓度。利用网络监管服务平台发布电子标识业务办理提醒,提高网络市场监管效率。截止目前,受理申请电子标识企业1657户,审核通过已完成亮照挂标1619户,接听咨询电话近300个。三是对大数据监测获取的问题线索进行逐个查阅审核,涉及问题线索127条即127家入驻经销商,分别入驻相关订餐平台,涉及的问题主要是未按《电子商务法》履行在首页醒目位置亮照、亮证的审核和履行等问题。四是加强与全国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跨区域协作,实现网络违法案件移送移交、网络违法案件数据协查、网络经营主体信息比对、网络经营者信用信息共享联动的在线化交互,确保各类文书及时收发反馈。今年,共受理从相关网络购物平台属地市场监管局移交来的7起投诉案件全部接收转至辖区旗县区市场监管局核查,现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五是在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工作中,明确突出整治重点领域和商品,强化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重点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六是按照网剑行动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衣食住行”专项整治、“保健品乱象百日行动”和“房地产百日行动”,重点对互联网上发布网络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房地产、 投资理财等内容进行监测。七是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的相关规定和《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网络诉求集中的商品进行专项抽检工作,防止不合格商品在网络市场继续流通,对认定为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查办网络商品抽检案件3起,罚没款1.31万元。八是落实《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大对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公平格式条款、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共受理网络投诉、举报100起,其中投诉60起,举报40起。解决投诉60起,挽回经济损失17.6万元;解决投诉达到100%,消费者满意度100%。其中投诉、举报约谈企业98家,通过约谈,企业都能够积极面对问题积极与消费者进行调解。

相关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