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六个坚持”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选稿人员:刘佳 | 发布日期:2023/11/7 11:15:43 | 浏览次数: 1309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引起热烈反响。自治区司法厅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牢牢把握“闯新路、进中游”的工作定位,以晋位争先、多做贡献的政治责任感,立足全面依法治区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涉外法治工作职能,全力建设服务型机关,再提干劲、再振精神,紧抓快干、提速提效,奋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持以更高的站位把北方重要生态安全稳定屏障构筑得牢不可破
完善绿色法规制度体系。坚持提高立法质量,加快推动年度立法项目进度,按照突出重点、急用先行原则,强化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供给,出台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办法、水土保持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进环境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环境执法能力。对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生态保护法律服务。加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开展诚信等级评估,为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突出抓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验收成果应用,办好“八五普法进行时”等栏目,在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扎根于北疆儿女内心深处。
坚持以更强的力度把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构筑得坚不可摧
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完善法治建设任务提醒督办制度,压实“关键少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积极争取各盟市、各部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深入贯彻社区矫正法,积极创建“智慧矫正中心”,发挥好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提高预防化解风险能力。贯彻落实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诉调对接,开展人民调解专项行动,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坚持以更优的服务把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得势强劲足
推进数字化建设。用科技之力巩固“两优”专项行动成果,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功能,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和涉府生效裁判执行情况通报机制。提高“蒙企通”企业反映问题平台运转效能,打造成内蒙古惠企利民的品牌。优化涉企法律服务。落实好司法厅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30条措施,以“万所联万会”机制为抓手,组建高水平法律服务团队,深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强化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供给,开辟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绿色通道,推动惠企惠民政策落实。
坚持以更实的举措把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得量大质优
扎实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开展“全区守法普法示范旗县(市、区)”创建工作,加大“法律明白人”和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力度,深化“法治乌兰牧骑进边关、农村牧区行”系列活动,以法治保障自治、引导共治、促进德治。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供给。深化“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全周期、全覆盖服务农村牧区和广大农牧民。优化内蒙古“掌上复议”小程序,提高司法所行政复议转递代办工作效率。畅通“三农”法律援助案件“绿色通道”,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铸牢基层法治根基。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提高保障水平,拓展“四所一庭”联动机制。深化“千名干警下基层”活动,提高司法所履职服务能力。
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把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打造得巍然蓬勃
提升律师涉外法律水平。围绕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全面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建立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组织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的涉外法律服务研修班、培训班,培育更多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开展涉外法治宣传。组建涉外普法讲师团和法律服务宣传队,常态化开展“法律宣传从国门开始”、“法安天下”等涉外普法活动,满足涉外人员法律需求。构建涉外法律服务矩阵。利用好我区11家公证机构参与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全国试点的契机,优化涉外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办理好劳务纠纷、跨国贸易、境外活动等涉外公证。充分发挥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涉外旅游投诉调解室和食药工商投诉调解室作用,妥善化解涉外矛盾纠纷。
坚持以更大的作为服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
矢志不渝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学深悟透、真信笃行。巩固提升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深植厚培司法行政干警忠诚维护、感恩奋进的情感之基和力量之源。深化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筹备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和“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全面落实“九大服务机制”,转变观念、改进作风。落实全国和全区党委政府秘书长会议精神,高质量办好司法行政系统办公综合业务系列培训,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