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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安排部署“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

选稿人员:刘佳   |   发布日期:2023/8/29 15:37:43   |   浏览次数: 1387


  自治区司法厅按照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要求积极传达学习《关于在区直机关深入开展“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的方案》(内直党工发〔2023〕22号)文件有关要求和“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并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任务目标,提出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在“提标、提速、提效”上出实招、下实功、见实效。

  召开会议,精心部署动员。自治区司法厅召开第43次党委(扩大)会议,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白永平主持会议并作部署讲话,司法厅党委委员、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会。厅党委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增强交卷意识、报账意识、成果意识,坚持目标导向,认真查找问题;要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制定“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实施细则,把专项行动实施效果纳入年度考核和干部实绩评价重要内容,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规范、精减、提速”,确保专项行动见成效、有实效、收长效。

  印发方案,细化工作要求。自治区司法厅结合大力创建“服务型机关”工作实际,于8月11日研究制定印发了《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举措,强化组织实施。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围绕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总体要求,形成“立说立行抓落实、全力全速求突破”的良好局面。

  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为确保“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自治区司法厅围绕锚定迈入全国第一方阵目标,树立实干、实绩、实效鲜明导向,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组织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宣传引导。要求主要负责同志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上手研究谋划,采取自查自纠、调查研究、检查通报、激励引导、加强宣传等形式推动工作,持续跟进盯办落实,逐级细化工作责任,强化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见到真成效,真见到成效。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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