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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推出三项利企便民新服务

选稿人员:刘佳   |   发布日期:2023/5/18 10:15:25   |   浏览次数: 1396


  5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的过程中,司法厅围绕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深化利企便民方面将推出三项新服务。

  一是全面应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信息化系统,扩充实体平台服务功能。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5级实体平台总数达1.3万家,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机构转介指引等各类法律服务40.3万人次。自治区司法厅在试运行基础上完善了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平台模块和功能,将在5月中旬组织全区各级实体平台开展服务信息、数据录入,在年终开展考核评价。以后实体平台提供的每一次服务,都将在系统中得到统计和展示,从而督促各级实体平台切实提升平台使用率,增强服务质效。下一步,自治区司法厅将在各级推广“好差评”工作,由接受服务的群众和企业对服务质量进行实时评价;在2023年年底前,还将把行政复议工作引入各级实体平台,今后群众想要提起行政复议,可以在各级实体平台获得咨询、帮助,并提交复议申请,从而更方便地获得维权和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途径。

  二是开展国内、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事项全区通办工作。从2023年5月起,内蒙古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盟市、旗县公证处,对6类国内公证事项、4类涉外公证事项及4类涉港澳台公证事项实行全区通办,通办事项均为高频事项,可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通过任何一家公证机构办理。其中全区通办的国内公证事项包括委托公证、声明公证、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夫妻财产公证、文本相符公证和遗嘱公证;全区通办的涉外公证事项包括出生公证、学历公证、学位公证和证书执照公证;全区通办的涉港澳台公证事项包括出生公证、学历公证、学位公证和证书执照公证。

  三是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诚信执业状况监管,启动诚信等级评估工作。立足司法鉴定行业专业性强、类别领域复杂、监管难度大的实际,自治区司法厅细化制度规定、严格工作程序、全面收集情况,科学客观公正开展全区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细则(试行)》要求,自治区司法厅于4月底完成了全区首次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分自治区和盟市两级分阶段开展,分别赋分;盟市司法局深入各司法鉴定机构,通过全面谈话、抽查案卷、查阅印证材料,检查鉴定场所、仪器设备和认证认可证书,并向公检法机关、鉴定当事人征求意见,在全面收集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评价打分。最近完成的评估工作中,全区53家司法鉴定机构评定为为A级的10家、B级的37家、C级的6家,向社会公示,并与有关机关进行了信息共享。诚信等级评估工作将按年度进行,并根据实践不断完善。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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