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咨询与服务>内蒙古司法厅明确“三大任务”推进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质增速

 

 

内蒙古司法厅明确“三大任务”推进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质增速

选稿人员:刘佳   |   发布日期:2022/9/15 17:10:01   |   浏览次数: 1273


  为扎实开展全区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坚持目标和效果导向,指导各地落实“三大任务”打造提质增效“聚能环”,助力2022年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年跑出“加速度”。

  靶向精准消除“三无所”。配合机构编制部门用足用好政法专项编制,推动政法专项编制向基层和一线倾斜,解决司法所无司法专项编制问题;采取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政府购买服务、聘用司法所辅助人员、公益岗位招考、社会志愿者等多种方式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解决部分司法所无工作人员问题;按照现行的司法所用房标准,通过新建、改建、置换、购买、租赁等方式,解决部分司法所无办公场所问题。

  复核和评定一级司法所。建立一级司法所年度复核制度。按照旗县(市、区)司法局组织对新申报评定的一级司法所开展初审、各盟市司法局依据一级司法所建设标准组织复审、司法厅组成考核验收的步骤对2018年至2020年命名的400个一级司法所进行复核;开展一级司法所评定和命名工作,2022年,全区一级司法所应达到500个。

  复核和评定示范司法所。对2018年—2020年达标创建中的示范所进行复核,培育和打造一批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每个盟市至少再打造2个示范司法所。今年,全区示范所达到50个。示范司法所将从一级司法所中产生,示范司法所复核和评定参照一级司法所的条件、程序和步骤同时进行。

  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注重组织领导,坚持“一盘棋统筹”,细化具体实施举措,形成了主要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良好工作局面,绘就了全方位、多维度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施工图”。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相关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