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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上线以智能化技术倒逼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

选稿人员:刘佳   |   发布日期:2022/8/16 10:35:21   |   浏览次数: 1330


  一段时间,内蒙古自治区政法系统问题多发,破坏了政法系统形象。

  面对顽瘴痼疾和积弊沉疴,内蒙古自治区以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为契机,按照中央政法委“要把智能化建设作为加强制约监督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手段,推动顽瘴痼疾常治长效”要求,将政法大数据平台建设纳入“数字内蒙古”建设示范项目,列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工作要点高位推动。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指导谋划、靠前指挥;政法各部门“一把手”主动上手、分工负责,推动大数据平台落实见效。8月12日,内蒙古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在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政法机关正式上线运行。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绣峰说,平台实现了政法机关互联互通、刑事案件协同办理、执法司法全程监督,是以智能化技术倒逼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治本性举措,标志着全区政法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取得重大成果,自治区执法司法办案模式实现历史性变革。

  2022年6月,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发生一起盗窃案件。6月22日,案件侦办完成后,玉泉公安局通过政法大数据平台,将电子卷宗“一键”移送检察机关,整个过程仅用时5分钟。

  玉泉公安分局西菜园派出所民警包志全说,过去办案民警需要将所有案件材料以纸质卷宗的形式送达检察院,不定期地跑到法院调取各类法律文书,耗时又费力,如今通过大数据平台流转,民警、检察官、法官的联系从线下走到线上,极大提升了办案效率。

  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平台对案件在线受理,查看案卷和资料,通过平台将案件信息自动回填到检察机关办案系统中。

  玉泉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慧茹说,有了政法大数据平台,不论在审查批捕环节,还是审查起诉环节,检察院可以和公安、法院随时进行沟通,可以更多地专注到案件本身。平台通过案件办理全程留痕、全程追踪,更好地规范了执法司法行为,而且平台为检察机关设计了专门的监督流程,让检察机关更加精准高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6月24日,检察官通过平台将该案移送至玉泉区法院提起公诉。6月27日,玉泉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法院通过平台将刑期信息发送给玉泉区司法局,被告人云某予以宣告缓刑,并实行社区矫正。

  刑罚执行结束后,相关信息将通过平台反馈到公安局和检察院,通过政法大数据平台实现了从立案到执行的全程闭环管理。

  玉泉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韩婷梅说,以前办理盗窃罪案件大概需要30天至60天不等,这起案件从公安移送审查起诉到法院审结只用了5天时间,实现了网上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全程监督,打通了公检法司之间沟通的障碍,极大提高了办案质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钢告诉记者,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相当于组建了一个微信群。党委政法委为群主,政法各单位为群成员,实现群呼、点对点直呼等功能,既能使每个执法司法行为都在监督范围内,又能保障各项业务协同交互。

  平台建设依托内蒙古自治区政法网,建设全区统一的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在不打破、不改变政法各单位原有网络和业务应用系统的基础上,打通网络和数据共享,实现电子卷宗、法律文书、涉案财物等办案信息全程网上流转、共享和留痕。在自治区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部署分平台。平台建成后,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共同使用,覆盖全区各盟市、旗县所有的政法单位。

  平台的一个特点是协同。围绕刑事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平台通过电子卷宗、法律文书等办案信息的网上流转和实时共享,实现案件办理从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交付执行全过程跨部门网上协同交互。在政法各部门智能辅助系统基础上,建设案件信息质检、知识索引、类案量刑参考等智能辅助工具,切实提升协同业务质效。

  另一个特点是共享。结合政法工作实际,实现对24类82项400小项数据的共建共享、分级授权和按需查询。同时将案件信息、法律文书等办案数据汇集成一个“数据池”,通过数据对比研判,为分析治安形势、打击刑事犯罪、创新社会治理提供数据支持。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以“监管到位,但不越位”为原则,对案件办理数据进行自动分析,对关键节点进行自动巡查,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切实把执法办案权关进“数据铁笼”。创新研发“顽瘴痼疾监督分析系统”,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方面建立监督模型,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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