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漏洞非法牟利、虚增中间商赚差价……最高检典型案例揭示职务侵占犯罪这些特点
选稿人员:刘佳 | 发布日期:2022/5/6 11:55:51 | 浏览次数: 1119
职务侵占等内部贪腐问题困扰民营企业发展,严重影响企业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5日发布一批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民营企业职务侵占犯罪典型案例,揭示出职务侵占犯罪显著特点。
——运用专业知识,利用相关业务程序、制度漏洞作案。
在Y电商企业运营人员雷某某职务侵占案中,雷某某担任公司品牌运营期间,利用帮公司线上推广品牌、采购直播设备、申请某电商平台店铺等职务便利,编造将钱款用于向某直播平台刷礼物、找就职于电商平台的朋友公关等事由,向公司申领备用金、公关费等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并占为己有,用于个人挥霍。
在另一起典型案例中,A商业银行下属支行主办会计王某某发现该银行业务系统存在漏洞,10万元以下个人无卡存款业务不需要经过审批即可办理。王某某利用这个漏洞,在没有存入资金的情况下伪造现金存款凭证虚增他人账户资金并转出,用于网络赌博或个人消费,总计达1200多万元。
——虚增交易环节,以“低买高卖”赚取差价的方式侵占公司财产。
在D科技公司营销中心总监张某某、经理罗某某职务侵占案中,被告人张某某和罗某某利用负责和主管“某交互智能平板产品及配件”在云南区域的销售业务,指使该公司销售人员分别向广州公司及客户故意隐瞒可以直接进行交易的真相,虚构必须通过云南区域总经销才能进行交易的情节,以此虚增二人参股的昆明A公司、云南B公司作为总经销的中间交易环节。张某某和罗某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低买高卖”赚取差价的方式侵占D公司财产,以A公司和B公司股东分红的名义从中获取个人利益。
——采取虚报、冒领薪酬,“公费私收”方式侵占公司财物。
在M、N全国连锁饮品企业运营经理常某某职务侵占案中,被告人常某某先后入职深圳M公司、北京N公司,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指使多家店铺于21点后的非高峰时间段以店铺结算系统故障为由要求客户扫码支付至常某某的账户,收到消费者店内消费款项26万余元。此外,被告人常某某借用他人身份证、银行卡办理了5家“X茶”门店入职手续,并指使各店面店长用专用手机为上述不上班员工代打卡,虚报、冒领薪酬共21万余元。此外,常某某还将部分门店的奶盖机、打杯机等设备通过向公司报损的方式挪运到亲戚的F饮品店经营使用。
——共同犯罪情况突出,作案群体层级分布广。
在S保险公司业务总监徐某乙、“保险黑产”犯罪团伙徐某甲、朱某某等7人职务侵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犯罪分子组织“保险黑产”犯罪团伙,收集并控制S公司新进保险业务员账号,利用从他人处购买的包含保单号、投保日期、客户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内容的1万余条保单信息,冒充S公司员工联系投保人,诱骗投保人将原保单退保后购买新保单,将新保单“挂单”在新进保险业务员账号下,获取S公司支付给新进业务员的新人训练津贴、增员奖等额外奖励184.8万余元。这种犯罪行为不仅导致公司利益受损,也让部分投保人保单权益遭受侵害。
在Z公司技术服务部门陶某及代理商等46人职务侵占案中,被告人陶某等14人在江苏Z公司技术服务科工作期间,伙同四川S公司等全国25家代理商的负责人江某某等32人,在Z公司品牌轮胎售后理赔过程中,内外勾结,由代理商使用废弃轮胎申请虚假理赔,陶某等技术服务科内部人员利用负责轮胎理赔判定等职务便利,进行虚假判定,将不符合理赔条件的轮胎判定成符合“三包”理赔的情形,致使该公司做出理赔,造成该公司损失2400余万元。代理商取得理赔收益后,将其中约50%回流给陶某等人。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在办理职务侵占案件中,检察机关多措并举,依法惩治不法分子的同时,也落细落实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检察政策,督促相关企业积极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坚持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相结合,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同时,结合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帮助企业构建内部反腐“防火墙”,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