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多管齐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选稿人员:刘佳 | 发布日期:2022/4/1 15:04:23 | 浏览次数: 1765
自“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自治区公安厅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从严落实各项工作部署,通过清理矛盾化解“负面清单”、信息化赋能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靶向出击严打各类突出犯罪等多项措施,全力护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推动“大讨论”活动落地生根、扎实开展。
一、逐案化解消除顽瘴痼疾
自治区公安厅对2020年以来信访案件逐案梳理,重点筛选出涉及企业经营刑事案件、企业权益案件、企业破产清算案件、股东纠纷案件、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以及其他影响企业经营方面的案件,全部建立台账,迅速通过信访系统转交相关地区、单位开展化解工作,并从中选取需协调检、法部门共同化解案件,上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进行督导推进。
深入贯彻落实厅党委“解决在今天、解决在我手”的批示精神,在信访案件治理上采取“釜底抽薪”之策,于3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部署开展积案化解“清零”行动,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和推动全区公安依法及时受理、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的延伸手段,切实掌握信访案件化解主动权。
自治区公安厅深化执法顽疾排查整治,结合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各级纪委监委通报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等,集中整治执法不作为、慢作为和过度执法、机械执法等突出问题,针对性制定95个执法制度规范,强力推进中央第八巡视组、中联办、公安部交办的4975件疑难信访案件“清仓见底”。
二、信息化赋能推进执法规范化
在深入推进“大讨论”活动中,自治区公安厅研究出台深化执法责任体系改革和执法监督机制改革意见,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投入使用118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成全区统一执法办案和监督平台,依法保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借助信息化赋能,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透明度,自治区公安厅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建成全区统一的执法公开平台,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案件执法公开工作规范》,实现向社会主动公开生效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文书和向特定对象公开行政、刑事案件的相关执法信息,构建便捷、公正、透明的“阳光警务”新机制。
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建成运行全区统一的新警综平台执法办案系统,自治区公安厅完成与110接处警等45个系统对接,实现了执法办案系统四级巡查监管、执法质量网上考评,推动全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视音频系统、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卷宗管理系统等与执法监督管理系统的联通对接,为四级案管机构安上了“眼睛”,装上了“耳朵”,对单人讯询问、连续讯询问超时、处警不规范、超时限归还案卷、涉案财物未及时入库等执法问题实现了智能化、可视化实时监管。
三、持续保持打击犯罪高压态势
结合“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自治区公安厅坚持“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标本兼治”的原则,持续保持对各类突出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为强化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自治区公安厅统筹厅扫黑办、经侦总队、治安总队、网安总队、刑侦总队、生态食药侦总队、法制总队、机动侦查局组成打击犯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组,下设7个工作小组,全面推进打击犯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
此外,自治区公安厅与检察机关紧密协作,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推动全区各盟市、旗县公安机关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截至3月1日已基本完成。3月14日,择优选拔了包头市、赤峰市、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四个“示范办公室”,充分发挥在检警合作、案件会商、信息共享方面作用,特别是在涉企案件办理中,积极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自治区公安厅还积极与自治区市场监管、税务等行政单位密切协作,在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交方面形成常态化机制;积极与纪检监察机关密切协作,在涉企案件侦办中,对发现的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
今年1月以来,自治区公安厅侦破了一批破坏营商环境案件、捣毁了一批犯罪窝点、打掉了多个涉黑涉恶组织,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不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全力护航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自治区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