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将于4月22日正式运行 探索建立两项补贴智慧监管服务体系
选稿人员:刘磊 | 发布日期:2021/4/14 10:03:16 | 浏览次数: 1432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4月13日,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在京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明确了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将于4月15日试运行,4月22日正式运行,并全面部署有关工作。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詹成付,中国残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副理事长程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今年是党的百年华诞,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分别纳入了民政部、中国残联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各地民政部门、残联必须有效服务残疾人口流动需求,深化“放管服”改革,逐步解决残疾人异地申领补贴面临的“多地跑”“折返跑”等难点堵点问题,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在出行办事等方面存在很多难题的残疾人群众提供越来越便捷、精准、温暖的民生服务,把这项惠及千万残疾人民生的重大事项抓实抓好。
会议指出,民政部会同中国残联共同建成的全国统一的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已有26个省份集中使用,部、省、市、县、乡五级管理用户已达5万多个,是“金民工程”覆盖率最高的信息系统之一。利用全国统一信息系统实施两项补贴“跨省通办”,能够实现业务系统纵向贯通、业务数据横向共享、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这种做法不仅开创了全国民政系统使用统一信息系统办理业务的先河,也开创了民政、残联全国范围内数据共享、工作协同的先河。
会议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和残联要全面领会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主要精神,加强统筹推进。准确把握两项补贴“跨省通办”的主要内涵。两项补贴“跨省通办”采取“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方式办理,即“跨省通办”主要集中在补贴申请环节,窗口人员要进行初步审核和材料接收,审核认定及发放仍然由户籍地办理。
二是熟悉掌握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要求、掌握受理地和业务属地的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并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要求,简化审核材料,能够通过数据共享和数据比对获得权威数据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纠错容错机制。要求各地不断规范残疾人证办理的操作流程,采取数据比对、入户走访、个人主动申报等方式加强“跨省通办”对象的定期复核。探索建立两项补贴智慧监管服务体系,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等信息技术,对残疾人的残疾状态,特别是易返贫残疾人、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情况纳入低保情况、生存状态等开展定期动态核查。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跨省通办”落实落地。要求各地坚持全国“一盘棋”思想,相互支持、高效联动,细化“跨省通办”各环节责任要求,加强信息和数据共享,形成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地区联动的专项协调机制。按照工作需要配置数据比对、生存验证、证明材料上传等软硬件信息设备,不断提升跨区域查询、在线核验服务及协同办理能力。加强培训指导,使得窗口工作人员掌握“跨省通办”的政策内涵和操作流程,树立良好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态度。
责任编辑:冀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