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选稿人员:刘佳 | 发布日期:2021/4/1 17:22:13 | 浏览次数: 9770
为充分发挥服务企业发展的职能职责,全面推进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经济采取各项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条件。
一是引导鼓励企业创建品牌。全面落实自治区已出台的品牌培育政策措施,开展2020年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工作,培育质量标杆企业。2020年,全区共有46家组织参与申报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最终将选定5家组织作为2020年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获奖企业。在开展政府采购中,对获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中国质量奖、中国专利奖、中国版权金奖、中国商标金奖、制造业单项冠军、绿色工厂等企业,给予适当技术加分。
二是贯彻落实质量提升行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重点领域质量提升工作,自2019年开始,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创新实施服务百家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充分发挥职能和技术优势,连续二年为全区百余家企业提供计量、标准、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应用保护等免费技术服务。全力提升自治区产品的质量和效益,破解企业发展难题,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目前,服务百家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已为全区85家企业提供精准服务,累计帮助服务对象创造直接效益近4000万元,节约成本5000余万元,带动了上下游产业链加快发展。
三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过市场调研、方案设计、需求分析、招标建设等阶段工作,目前内蒙古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援助服务平台已上线运行。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设立中国(内蒙古)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在此基础上设立呼和浩特市等8个分中心,在全区范围内基本建立了以调解为主、仲裁为辅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专利侵权判定咨询工作暂行规定》,引导各类人才积极参与调解、维权援助、普法宣传等工作,调解工作人员达100余人。2020年以来共受理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案件36件,有效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先后和多省区市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四是部署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印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工作目标和要求。联合四部门印发工作方案,部署全区开展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工作。截至2020年5月31日,全区12个盟市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已完成对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清理,共梳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47286件,发现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的168件,其中已废止145件,失效8件,拟修改后重新发布15件。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抽查,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官网设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反映”窗口,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
五是持续推进反垄断执法工作。将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作为执法重点,以查办案件为手段,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激发经济活力。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要求,通过多渠道积极搜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线索,对于在调查过程中认识到自身行为错误的行政机关进行指导,2020年指导改正2件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六是落实重点领域收费监管。紧紧围绕减轻企业负担的中心任务,深入扎实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整治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收费,严格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用气价格政策;整治公路、铁路等物流领域收费,重点对铁路、公路运费和杂费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及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期间降低物流运输成本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检查;整治中介服务、行业协会收费,重点检查行政机关将其应当委托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技术性服务费转嫁给企业承担的行为,以及尚未脱钩的行业协会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联合8部门对全区14个盟市涉企收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