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
选稿人员:刘佳 | 发布日期:2021/4/1 17:20:31 | 浏览次数: 7827
为促进全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业,深入整治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等突出问题,严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决定自2021年3月至8月在全区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一是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送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一日游”“周边游”等形式招徕旅游者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二是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通过微信、互联网、公众号等方式招徕旅游者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按照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全区各盟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巡查摸排,通过明察暗访、投诉举报、信访舆情等多种渠道收集违法违规信息,加强线上线下旅游市场执法,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开展第三方“体检式”暗访评估和网络监测,开展双随机执法、交叉执法等多种方式的执法检查,加强重大案件督办,通过集中办案、以案施训、公布指导案例和典型案例、现场督办等方式,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开展。
3月30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召集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专项行动第一批7大旅游市场执法指导案例和举报途径、方式(12301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或0471-6282653自治区旅游投诉举报电话),旨在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指导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强化专项整治效果,保护游客合法权益。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