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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债券全部如期兑付

选稿人员:刘佳   |   发布日期:2021/3/3 10:28:21   |   浏览次数: 6392


  2020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巨大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局面,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新常态、新形势,结合疫情防控,紧紧围绕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坚定目标,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做好自治区企业债券防风险工作,连续5年“零违约”,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 风险的底线。

  2020年共需兑付企业债券17只,本息合计70.75亿元。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我们勇担使命、认真履职、调动各方合力,圆满完成了全年企业债券兑付任务。围绕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建立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的债券风险防控体系,定期督促属地政府、发改部门会同发行人做好资金筹措工作,切实有效防控企业债券领域市场风险。二是始终紧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发行企业关键人物,对于突发风险事件,及时研判、提早介入,确保稳妥有序做好各项兑付准备工作。三是持续跟踪调度,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实时掌握企业偿债资金到位情况,采取现场蹲点调度督办,委派专人赴现场盯办资金筹措、划款等事宜,确保不发生违约事件。四是坚持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必须和建设项目挂钩,明确募集资金投向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自主运营产生收益的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活动,确保资金高效利用,形成有效投资,防止资金“空转”,保障债券资金偿付安全。五是发挥各方合力,对于出现兑付风险的地区和债券,与自治区部门、属地政府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依法依规采取短期过桥、财政超调、授信贷款等措施及时足额筹措资金。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到期企业债券共15只,本息规模合计58.76亿元。我们将立足现有工作基础,坚持把防范化解系统性 风险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完善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监测预警,坚决守好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 风险的底线。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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