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 高质量发展目标确立
选稿人员:刘佳 | 发布日期:2023/11/1 16:51:56 | 浏览次数: 878
未来五年, 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将得到新改善——
普惠 高质量发展目标确立
当前,中国已经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对普惠 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推进普惠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未来五年推进普惠 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国家 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推进普惠 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的 需求。
普惠 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2013年,“发展普惠 ”被正式提出。国家 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说,十年来,为大力推进普惠 发展,有关部门重点采取了构建多层次供给格局、持续优化产品服务、丰富融资增信手段、完善政策制度等措施,普惠 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县域和农村地区基础 服务发展迅速。目前,全国银行机构网点覆盖97.9%的乡镇,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家家有账户。全国乡镇基本实现保险服务全覆盖,大病保险已覆盖12.2亿城乡居民。农业保险已覆盖农林牧渔各领域,2023年1—8月,覆盖农户1.4亿户次,提供风险保障3.7万亿元。
重点领域 服务可得性持续提升。近年来小微企业、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重点领域 服务呈现“增量、扩面”的态势,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截至2023年8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7.7万亿元,涉农贷款余额55.0万亿元。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7.4万亿元,近五年年均增速约25%。
人民群众对 服务满意度逐步提高。 科技的发展加速各类业务数字化转型,人民群众存款、取款、支付更方便、更快捷。保险机构聚焦重点群体,提供具有普惠性质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的风险保障需求。 消费争议解决渠道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逐步增强。
聚焦“小微”“三农”再加力
《意见》给出的主要目标十分明确:未来五年,高质量的普惠 体系基本建成。重点领域 服务可得性实现新提升,普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迈出新步伐, 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得到新改善,防范化解 风险取得新成效,普惠 促进共同富裕迈上新台阶。
从具体内容上看,《意见》在支持“小微”“三农”方面着墨颇多。
比如,在支持小微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方面,《意见》鼓励 机构开发符合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特点和发展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规范发展小微企业供应链票据、应收账款、存货、仓单和订单融资等业务。
“聚焦科技创新、专精特新、制造业、外贸等重点领域小微企业,倾斜 资源,激发经营主体发展动能,促进产业升级和就业稳岗。构建 机构与企业对接长效机制,推动政策和服务精准触达经营主体。”国家 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举例说。
再如,在助力乡村振兴方面,《意见》提出“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信贷投放和保险保障力度”“提高对农户、返乡入乡群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 服务水平”“加大对粮食生产各个环节、各类主体的 保障力度”等举措。
该负责人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要把更多 资源配置到“三农”领域,更好满足其多样化多层次的 需求。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 风险
推动普惠 高质量发展,还需要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 风险。对此,《意见》围绕加快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完善中小银行治理机制、坚决打击非法 活动等方面给出了详细的“施工图”。
比如,坚持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响应机制,强化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风险监测;加大力度处置不良资产,推动不良贷款处置支持政策尽快落地见效,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强化股权管理,加强穿透审查,严肃查处虚假出资、循环注资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以普惠 名义开展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 市场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客观地说,部分普惠 主要服务群体在 知识、风险意识、支付能力等方面有所欠缺。《意见》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和完善现代 监管,在‘强化 素养提升和消费者保护’‘提升普惠 法治水平’‘优化普惠 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举措,无疑给普惠 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新的利好。”招联 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说。
国家 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说,将建立健全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普惠 指标体系,探索开展普惠 高质量发展评价评估。同时,对普惠 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适时丰富完善和优化调整政策措施。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