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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不断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选稿人员:郭红丽   |   发布日期:2019/5/7 14:53:00   |   浏览次数: 1208


  记者近日从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了解到,为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呼和浩特市通过争取自治区投入、市级筹措的方式共筹集资金1.5亿元用于开展助保类融资市级统筹工作。同时,和林县、托县、武川县争取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筹措资金5400万元,同步开展“助保金贷款”工作。

  据了解,呼和浩特市自实施“助保贷”工作以来,使原本不具备贷款资格的中小企业与银行建立了合作关系,从而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将更多 资源配置到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截至目前,全市共为331家中小企业融资16.8亿元,有效缓解了呼和浩特市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创新财政投入与 相结合的融资机制,支持和鼓励 机构设立小微企业融资服务部门或窗口,开辟绿色通道,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小微企业 服务水平。对中小企业的“助保贷”业务进行差别化管理,探索引入担保机构作为新合作方,建立政府、银行、担保机构三方风险共担机制,三方共同监管,不断改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融资环境,从而激发中小微企业的创业创新活力。(记者 宋向华)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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